履行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,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,抓好《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和市委《意见》的贯彻实施。
1.落实工作谋划部署责任。主持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计划;明确支委会分工并督促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;全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2次以上;落实“双述双评”制度。
2.负责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;按要求使用宜昌党建云平台。
3.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。每月主持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(支委例会),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;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,安排 1次党课,其中支部书记本人至少讲1次党课;全年主持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以上,与支委成员、普通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。
4.落实党员教育管理责任。全年组织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培训(可以是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习,也可以由学院自行组织)不少于32学时(每天按8学时计算);全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。
5.落实学生党员的培训与发展。每年制定支部学生党员教育计划,落实学生党员的日常教育工作,按照学院党员发展规划,完成每年党员发展转正工作。
6.认真抓好支委会建设,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。努力抓好“两个培养”。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书育人能手;把教书育人能手培养成党员。
7.结合支部党员工作特点、专业特色,2022年围绕服务学生就业、培养师生“就业观”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,以党建工作促进专业建设,以党建工作促学生管理,积极落实党建带动工作。
8.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工作,打造服务型党支部建设,不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工作,全年支部党员参与志愿服务部少于2次。
9.按时推进支部全体党员2022年度“双报到”工作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