履行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,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,抓好《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和市委《意见》的贯彻实施。
1.落实工作谋划部署责任。主持制定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计划;明确支委会分工并督促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;全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2次以上;落实“双述双评”制度。
2.负责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;按要求使用宜昌党建云平台。
3.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。每月主持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(支委例会),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;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,安排 1次党课,其中支部书记本人至少讲1次党课;全年主持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以上,与支委成员、普通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。
4.落实党员教育管理责任。全年组织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培训(可以是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习,也可以由学院自行组织)不少于32学时(每天按8学时计算);全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。
5.严抓学生党员的培训与发展。充分发挥介绍人的作用,定期与学生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,并给予指导。
6.督促支部老师落实教师帮扶工作。在支部党员之间形成互帮互助的氛围,从教学和教科研两方面帮助年轻教师老师快速成长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。
7.创新工作方法。根据支部党员工作特点,结合团队专业建设,创新支部工作形式,做到每月定人定方案定措施开展支部活动,全年组织特色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4次。
8.加强文明创建工作,积极打造服务型党支部建设,不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工作,全年支部党员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6次。